昨日,北京市商务局局长卢彦透露,《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》预计5月实施,送审稿规定,商家不得利用返券开展促销活动。
卢彦在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介绍,经历了去年“叫停返券”和“重庆家乐福踩踏事件”后,各级商务部门更严格地规范了商家的促销行为。
今年5月,《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》将出台,目前的送审稿规定,商家不得利用返券开展促销活动,利用返券(卡)方式开展促销活动、并导致消费者聚集造成安全隐患的,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。
此外,生活必需品促销至少要连续3个营业日,促销明示内容不得变更或终止。随着《规定》的出台和实施,“黄牛党”最终将消失
北京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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